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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体育赛事化学学院综合表现测评章程

体育赛事化学学院综合表现测评章程

 

总  则

一、本章程的宗旨在于充分展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大学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引导大学生积极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

二、综合表现测评的内容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以及化学学院本科生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着重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同时强调综合素质的提高,既鼓励集体精神,又肯定个性发展。

三、综合表现测评程序公平、公开,并通过量化的方式客观评价。

四、综合表现测评结果作为各学期各项奖学金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综合表现测评内容的构成说明

综合表现测评内容共有四个部分,涉及到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等各个方面。

一、学习成绩(A  85%)

学习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内容。学习成绩通过学分积来体现(学分积即将学习成绩以学分为权重做加权平均)。此项内容根据每学期教务处公布的学分积为准。

二、思想品德(B  2%)

主要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思想表现,包括道德观、法制和纪律观念、心理素质、政治观念、文化素质、团队协作等具体表现。思想品德内容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评定,并参考处分情况。

思想品德具体内容如下:

道德观: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法律和纪律观念:包括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遵守学校纪律的意识。

心理素质:包括心理健康、意志品质、同学关系和人际交往。

思想素质:包括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集体主义观念。

政治素质:包括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国防意识、民族团结和民族精神、重大事件期间的思想和具体表现。

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知识、文化修养、业余爱好和兴趣。

团队协作情况:包括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及在活动中的团队协作表现。

三、宿舍卫生(C  1%)

宿舍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需要宿舍全体同学的参与和维护。宿舍卫生以每学期各宿舍管理员的评定成绩为准。

四、综合素质表现(D  12%)

综合素质表现反映了大学生活中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针对化学学院本科生的特点,现对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一类(D1  2%):社会工作分。

二类(D2  3%):学术活动分。

三类(D3  3%):文体活动分。

四类(D4  4%):实践创新分。

第二章  综合表现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表现测评总分根据四项内容的各自成绩和比重计算而得。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总分中占85%。思想品德、宿舍卫生、综合素质表现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分别为2分、1分、12分,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B+C+D

其中,0≤A≤85,0≤B≤2,0≤C≤1,0≤D≤12,

各部分的计算方法为:

一、学习成绩(A)

A=加权平均分*0.85

二、思想品德(0≤B≤2)

辅导员可以根据同学上学期的表现(包括各项通报情况)对分数进行向下调整,调整分值记为B(0≤B≤2)。

三、宿舍卫生(0≤C≤1)

宿舍卫生分(C)=每个月宿舍卫生成绩之和(C1+C2+C3+…+Cn)÷月份数(N)÷100

注:Cn为宿舍单月卫生平均分,若Cn低于60分,则Cn按0分计算。

四、综合素质(0≤D≤12)

1.社会工作分(0≤D1≤2)

表1:学生干部测评分值参考表

职务

院级学生组织

班团工作

党支部

主席团

部长

班长和团支书

班团委

党支部书记

党支委

最高分

2.0

1.6

1.6

1.2

1.6

1.2

注:表中分值为加分上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同学,由所在组织的考核部门出具相关材料给予加分,同等级学生干部不超过加分上限。

   2.学术活动分(0≤D2≤3)

(1)学术活动主要分两类:学科竞赛(0≤D21≤2.5)和参加学术报告、论坛或讲座(0≤D22≤0.5)。(包括读书沙龙等)

(2)学科竞赛,根据举办方的级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参见表2。当参与者为多名时,根据参与程度赋予参与系数µ,参见表3。

(3)参加学术报告,每参加一次学院及以上级组织的学术报告、讲座或论坛可获得0.1分,最高可获得0.5分。

 

 

表2 有获奖等级分数赋予表

分级别

一等奖

(第一名)

二等奖

(第二三名)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市级及以上级

            2.5

2.0

1.5

校级

1.5

1.2

0.9

院级

0.5

0.4

0.3

表3 参与系数表

参与者次序

第一

(骨干)

第二和第三  (主要成员)

其他

系数(µ)

1.0

0.8

0.3

D2=学科竞赛分(D21)×µ + 学术报告参与分(D22)。

3.文体活动分(0≤D3≤3)

D31(根据学院的安排参加学院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参观和观看活动):视情况给予0.1—0.5的加分,接到安排后无故不参加活动酌情扣分,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给予加分,0≤D31≤0.5。

D32(以个人名义或代表学院参加学院以上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分值范围0≤D32≤3.0。根据获奖情况赋予不同系数,详见表4。D32=级别分数×名次系数。

表4 活动级别名次分数表

级别

市级及以上级

校级

院级

级别分数

2.0

1.5

0.6

名次

一等奖

(第一名)

二等奖

(第二三名)

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名次系数

1

0.8

0.6

文体活动分D3=D31+D32

4.实践创新分(0≤D4≤4)

(1)实践创新主要分三类:科技创新课题(0≤D41≤1.5)和社会实践课题(0≤D42≤2.5)。(包括志愿者和实习,但需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以上两类课题组,国家级课题组骨干人员计1.5分,市级课题组骨干人员计1分,校级课题组骨干人员计0.5分,参与人员加分上限为0.5,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每个课题组骨干人员不超过2人。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课题可同时参加,但参加多个同一类型课题或者项目组不累加。D4= D41+ D42

综合素质表现分D=D1+D2+D3+D4 (0≤D≤12)

 

第三章  综合表现测评操作程序

以班级为单位,把综合表现测评相应内容的材料收集齐全,由班长团支书审核无误并签字,送至辅导员处,统一进行综合表现测评成绩的核算工作,完成后以纸质版的形式发送至各班班长处进行公示。

体育赛事化学学院

2013年3月7日